此《隋书》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志三十卷,列传五十卷。纪传部分主要记载隋文帝开皇元年至恭帝义宁二年共三十八年的历史,志则包括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相关制度的记载。此为清乾隆时期武英殿刊(附考证)本。

《隋书》是唐初设立史馆制度后的官修史书。纪、传和志由不同作者先后撰成。贞观三年(629),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奉敕编撰《隋书》纪、传,魏徵监修,贞观十年完成。“隋史序论,皆徵所作。” 志十篇由于志宁、李淳风、李延寿、颜师古等人分修,令狐德棻监修。永徽三年(652),改由长孙无忌监修,显庆元年(656)修成,历时 15 年。长孙无忌以宰相身份领衔表进,按惯例则署名为长孙无忌等奉敕修,然而其并没有实际参与编撰。今本《隋书》署名为魏徵监修。

清朝乾隆时开四库馆,下诏编纂《四库全书》,正史类原已有二十一部,遂将最新刊行的《明史》、几被废弃的《旧唐书》和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一并列入正史,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 “钦定二十四史”。清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1739-1784),武英殿将 “钦定二十四史” 汇刻成书,这便是对近代影响极大的武英殿本二十四史。

目录

卷一:帝纪第一
卷二:帝纪第二
卷三:帝纪第三
卷四:帝纪第四
卷五:帝纪第五
卷六:志第一
卷七:志第二
卷八:志第三
卷九:志第四
卷十:志第五
卷十一:志第六
卷十二:志第七
卷十三:志第八
卷十四:志第九
卷十五:志第十
卷十六:志第十一
卷十七:志第十二
卷十八:志第十三
卷十九:志第十四
卷二十:志第十五
卷二十一:志第十六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卷二十三:志第十八
卷二十四:志第十九
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卷二十六:志第二十一
卷二十七:志第二十二
卷二十八:志第二十三
卷二十九:志二十四
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卷三十一:志第二十六
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
卷三十三:志第二十八
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
卷三十五:志第三十
卷三十六:列传第一
卷三十七:列传第二
卷三十八:列传第三
卷三十九:列传第四
卷四十:列传第五
卷四十一:列传第六
卷四十二:列传第七
卷四十三:列传第八
卷四十四:列传第九
卷四十五:列传第十
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
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二
卷四十八:列传第十三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四
卷五十:列传第十五
卷五十一:列传第十六
卷五十二:列传第十七
卷五十三:列传第十八
卷五十四:列传第十九
卷五十五:列传第二十
卷五十六:列传第二十一
卷五十七:列传第二十二
卷五十八:列传第二十三
卷五十九:列传第二十四
卷六十:列传第二十五
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六
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七
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八
卷六十四:列传第二十九
卷六十五:列传第三十
卷六十六:列传第三十一
卷六十七:列传第三十二
卷六十八:列传第三十三
卷六十九:列传第三十四
卷七十:列传第三十五
卷七十一:列传第三十六
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
卷七十三:列传第三十八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九
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
卷七十六:列传第四十一
卷七十七:列传第四十二
卷七十八:列传第四十三
卷七十九:列传第四十四
卷八十:列传第四十五
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
卷八十二:列传第四十七
卷八十三:列传第四十八
卷八十四:列传第四十九
卷八十五:列传第五十
附录:宋本原跋、考证跋语

前题:唐特進臣魏徵上

魏徵,字玄成,相州内黄县人,祖籍钜鹿郡下曲阳县,唐朝政治家。曾任谏议大夫、左光禄大夫,封郑国公,谥文贞,以直谏敢言著称,是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著有《隋书》序论,《梁书》、《陈书》、《齐书》的总论等。

殿本是清代武英殿官刻本的简称。因于武英殿刻印书籍,故名。也称殿版。所刻书籍以刻工精整,印刷优良著称。清代宫中刻书初承明内府经厂之余绪。康熙十九年(1680 年)始,在西华门内武英殿设立刻书机构,直至清末。在长达 200 余年的历史中,武英殿先后刊行书籍数百种,此即 “武英殿刻本”(简称 “殿本”)之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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